各縣(市)區發展和改革局、各城鎮燃氣企業:
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銷售寧夏分公司《關于2023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天然氣銷售價格情況說明》中天然氣門站價格上浮情況,按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我區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經報請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對我市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聯動,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動事項
銀川市居民及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
二、聯動依據及結果
按照自治區發改委規定的聯動公式(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氣源綜合加權采購價格+配氣價格),我市聯動后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如下:
(一)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2.09元/m3
(二)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3.12元/m3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中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自2023年7月20日起執行,《關于對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聯動的通知》(銀發改發〔2021〕66號)同時廢止;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執行時間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10月31日,執行期滿至下次價格聯動期間,暫時按2022年供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執行,即:3.22元/m3。
四、相關要求
(一)嚴格落實政策。各天然氣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在收費大廳公示所銷售天然氣品名、計量單位、銷售價格等內容,按規定的時間及時調整銷售價格。
(二)保證市場供應。各天然氣企業要保證供需銜接,保障居民及下游企業用氣需要,保持天然氣市場平穩運行。
(三)加強監督檢查。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價格檢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處通過改變計價方式、增設環節、強制服務等提高或變相提高價格以及串通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秩序。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天然氣企業要加強宣傳,通過微信公眾號、短信等方式廣泛告知用戶,準確解讀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政策,明確購氣方式方法,有序安排購氣,回應社會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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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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